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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司法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13 来源: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足彩胜负14场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街乡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市政府复议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配合组织本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8)负责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核定的对我局编制设置和组织构架的规定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调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公证工作科(行政审批科)、政工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含工勤)79人,实有人数77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700.06万元,比上年增加87.08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 我区社区数量增加,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补贴相应增加以及复议体制改革伴随的业务经费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00.06万元,比上年增加87.08万元,增长1.14%。

1.财政拨款收入770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00.06万元,比上年增加87.08万元,增长1.14%,其中:基本支出3109.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38%;项目支出4590.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00.06万元,比上年增加87.08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复议体制改革伴随的业务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 6,988.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76%;教育支出2.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5.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7%;卫生健康支出233.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3%;节能环保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 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988.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5.95万元,增长2.43%。其中:

“司法”(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6,988.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65.95万元,增长2.43%,主要用于:我区社区数量增加,村居公益法律服务补贴相应增加以及复议体制改革伴随的业务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55万元,下降85.9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55万元,下降85.90%。主要用于:培训讲师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75.4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24.33万元,增长35.4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35.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5.97万元,下降4.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就业补助”(款)2023年度决算48.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1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市区重点项目,稳定经营发展。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43.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3.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2023年度决算48.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市区重点项目,保障稳定发展。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33.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65万元,下降2.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33.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65万元,下降2.3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09.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8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5.92万元减少55.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92万元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5万元减少54.14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7.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7.98万元。主要原因:应急车辆更新,2023年度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2.8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5万元减少72.1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98.52万元,比上年减少5.85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2.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司法局共有车辆40台,共计623.0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962.6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反映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核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附件: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司法局机关-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北京市足彩胜负14场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